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立局(建委、房产局)、城管局、公积金中心,南京、无锡、苏州、南通市园林(市政)局,南京、徐州、苏州市水务局,各设区市人才办:
现将《江苏省“十四五”住房城乡建立人才开展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联合实践仔细贯彻实行。
江苏省“十四五”住房城乡建立人才开展计划.pdf
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 江苏省人才事情向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2月14日